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的‘评选范围及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发〔2019〕23号)(附件1)。
(二)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申报推荐范围。
二、有关要求
请二级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宣传、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有关要求,推荐符合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条件及要求的推荐人选。根据市教委要求,我校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3名;双高建设专业群可单列推荐1名,不占学校学校推荐指标。
若二级机构有合适推荐人选,请于2021年4月13日前统一将下列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交到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推荐资格。
须提交材料:
1.《推荐表》(详见附件)及主要附件材合并成一册,料纸质件1份,同时报PDF格式电子件。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反映的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证明;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包括科研项目、项目获奖、发表论著、授权专利、获奖及荣誉称号、人才项目、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等),需提供印证材料。其中,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代表性著作,真实性请个二级部门严审把关。
2.《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件1份(纸质件提交时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报电子件。
三、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机构要注意推荐人选的质量,推荐人选一定要符合项目条件及要求,不符合条件人选不予推荐;申报材料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备,确保全面、准确、规范。
(二)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填写时,表中第一至第五项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第六项由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学校审核;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表填写时,表中第一至第六项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第七、八项由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学校审核。
附件:
1.《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发〔2019〕23号)
2.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3.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4.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候选人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