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度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经考核,学生确有某方面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因疾病、生理缺陷等原因发生身体健康上的变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难以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因意外情况的发生,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或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者;
(五)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专业:
(一)新生学习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不能转专业;
(二) 招生考试形式不一致的专业不能互转;三校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文科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科类专业;艺体类专业不得与非艺体类专业互转;
(三)符合退学条件,应当给予退学处理的;
(四)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涉及到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公平,请做好政策宣传及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对于提出转专业申请的,请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学院学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予批准。
(二)对于符合条件且转专业要求强烈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及系部审核通过后,到学生处领取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按程序办理。
(三)所有转专业申请由学生处收集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执行。
(四)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转专业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1月4日,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系做好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