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4-24
  •  
  • 文章来源:学生处

各教学系:

我院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已经上网,请所有2018届毕业班级(2015级;2016级3+2两年制学生)辅导员及时通知本班学生于2018年5月20日前上网校对自己的图像信息,如未及时核对者,学历信息将无法注册,不能取得毕业证书。请涉及到的毕业班级辅导员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本班同学,确保人人知晓,并按时做好校对工作。现将201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工作周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校对时间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0日

二、校对对象

2018届毕业班级学生(2015级;2016级3+2两年制学生)

三、校对流程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图像校对”。

2.注册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档案实行实名注册,学生填写的每一项信息(包括邮箱、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导致不能成功校对信息。所有同学在新生入学时都已经注册过学信网账号查询学籍,所以只需要登录自己的账号即可。如未注册过的同学只需实名注册后就能顺利登陆查询。如忘记账号密码的,可以在网站通过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找回用户名和账号。切记不要重复注册。如出现重复注册或无法找回账号的情况,请按学信网相关提示解决问题(“帮助中心”版块有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案)。

3.登录学信档案,点击“学籍信息(图像校对)”查看。

4.校对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依次核对本人的毕业照片、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确认是否正确。信息正确者,请在毕业照片校对一项点击“正确”;信息有错者,请点击“有误”,并及时将错误信息告知辅导员和学生处。

5.如有不清楚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情况时请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到学生处柯老师处解决。

四、其他事项

请还未参加电子摄像的同学及时到当地新华社参加电子摄像,并将照片于2018年6月10日前寄给辅导员,由辅导员交至学生处柯老师。如因未能及时进行电子摄像而造成毕业证无法办理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24日

上一条:关于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总支”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下一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闭

校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火车站前) 电话:023-58800267 传真:023-58800558      渝ICP备05013922 号


Copyright@2017 版权所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191号

详细信息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点击:
  • 时间:2018-04-24

各教学系:

我院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已经上网,请所有2018届毕业班级(2015级;2016级3+2两年制学生)辅导员及时通知本班学生于2018年5月20日前上网校对自己的图像信息,如未及时核对者,学历信息将无法注册,不能取得毕业证书。请涉及到的毕业班级辅导员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本班同学,确保人人知晓,并按时做好校对工作。现将201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工作周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校对时间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0日

二、校对对象

2018届毕业班级学生(2015级;2016级3+2两年制学生)

三、校对流程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图像校对”。

2.注册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档案实行实名注册,学生填写的每一项信息(包括邮箱、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导致不能成功校对信息。所有同学在新生入学时都已经注册过学信网账号查询学籍,所以只需要登录自己的账号即可。如未注册过的同学只需实名注册后就能顺利登陆查询。如忘记账号密码的,可以在网站通过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找回用户名和账号。切记不要重复注册。如出现重复注册或无法找回账号的情况,请按学信网相关提示解决问题(“帮助中心”版块有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案)。

3.登录学信档案,点击“学籍信息(图像校对)”查看。

4.校对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依次核对本人的毕业照片、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确认是否正确。信息正确者,请在毕业照片校对一项点击“正确”;信息有错者,请点击“有误”,并及时将错误信息告知辅导员和学生处。

5.如有不清楚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情况时请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到学生处柯老师处解决。

四、其他事项

请还未参加电子摄像的同学及时到当地新华社参加电子摄像,并将照片于2018年6月10日前寄给辅导员,由辅导员交至学生处柯老师。如因未能及时进行电子摄像而造成毕业证无法办理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24日

上一条:关于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总支”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下一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闭